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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城熙庭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车棚安装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月城熙庭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车棚安装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概要描述】

月城熙庭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车棚安装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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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富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月城熙庭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车棚安装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月城熙庭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车棚安装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扬州市邗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扬州市邗江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JWY202402

2、项目名称:月城熙庭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车棚安装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R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699182.92元

5、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同预算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6、采购需求: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7、合同履行期限:30个工作日,计划开工时间具体以采购人的通知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磋商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供应商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4年01月-2024年03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供应商提供2024年01月-2024年03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567三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二: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拟派项目经理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4年01月-2024年03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3月29日至2024年04月09日(北京时间)

2、方式:在“扬州市邗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扬州市邗江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网站”自行下载磋商文件,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填写打印后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邮箱(电子邮箱:1603184351@qq.com,《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9日17:30,联系电话:0514-8289897618921934371),同时需与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磋商当日将确认函原件交给代理机构,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邗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扬州市邗江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3、地点:“扬州市邗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扬州市邗江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4、售价:人民币3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广陵区江都南路669号2栋5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广陵区江都南路669号2栋5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在“扬州市邗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扬州市邗江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投标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联系人:刘烨宏,联系电话:13952746110。)

2、供应商应提供纸质磋商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投标文件正本扫描pdf格式,U 盘形式(单独密封、贴标签备注单位名称、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3、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邗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扬州市邗江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5、根据苏财购〔2020〕52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次招标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扬州市富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扬州市邗江区江阳西路101号月城科技广场2号楼23、24层

人:韦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江苏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广陵区江都南路669号2栋5楼8512室

人:周工                                

联系电话:18921934371、0514-82898976

附件:https://pan.baidu.com/s/1yyudGej8fnHBHvyK9huTUA提取码:gxm2

 

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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